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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中国的批评很奇怪,似乎很怕自己前后不统一  发帖心情 Post By:2013/4/25 13:30:00

  《带灯》的语言风格表面上古色古香,而作者的内心节奏早已被现代生活控制——一个追一个的动词和动作被写出来,而这些没完没了的小动作却在内部破坏作者一意要蕴酿的古典情调,那种宁静和谐、松驰悠闲的韵味。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贾平凹试图把大多数人并不了解的当下乡镇生活的内里、乱象及根末写出来。《带灯》显然比《秦腔》深入地去了解体察了乡镇,也有人为他的写作提供了第一手的活生生的资源和资料。在写法上,也终于以写活一个人物,围绕一个中心人物来展开虽然还是一团乱麻的生活,但毕竟因为有了这个人物,故事有了依托,不是那么散文化了。因此,到《带灯》,真正细看了的读者会被他描述的乡镇生活打动——因为他即使不比我们知道得更多,也绝不比我们知道得少。

  贾平凹承续了自《秦腔》,或者更早的写作,对中国乡村三十多年来的变化的思考与质疑,有些思考相当具有前沿性、敏感性。有人说他写的不是现在的农村,不管是什么时候的农村,总之应该就是当代的农村。真懂得的人会承认,有些地方的农民生活真的没有多大改变。贾平凹在写农村和农民最真实、最立体、最复杂的那些面向,往大里说,有鲁迅启蒙批评中国乡村的那一路思想资源,也有沈从文对传统乡村的审美情结。自《秦腔》起,贾平凹就在作一曲乡村的挽歌,(只是,《秦腔》写得太无情,他人的死亡和灾难都被匆匆记下,作者把自己抽离得太干净。)《带灯》也依然延续了他对乡村在物质和精神上双重凋敝的叹惋。贾平凹也总是能站在作家立场上提出当前的关键词,比如浮躁、高兴,《秦腔》则提出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传统文化的损失;《带灯》 显然有更大的野心:作家以一个深藏秦岭中的乡镇有如乱麻一般的现代生活,呈现当下乡镇基层的困境和矛盾。其敏感性及尖锐程度确实到了须有带灯这样的人物作为牺牲品的地步:归纳起来,《带灯》 所表现出来的乱象,涵盖了当前农村社会民生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基层社会究竟应该怎样管理和服务、非正规就业群体的基本权益谁来保障,贫困群体以及农村养老……还有与此相关联的社会伦理、道德价值和社会公正问题。康德说,大自然迫使人类去加以解决的最大问题,就是建立起一个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但《带灯》让我们看到,这个目标似乎很遥远。

  这些问题既是《带灯》中尖锐冲突的矛盾,也是国家社科基金社会学这一栏里的研究课题,可见这些问题也早已引起有识之士的关注,不但尖锐,而且具有一定普遍性了,国家也在社科领域采集有识之士的良方。《带灯》从一个乡镇综治办主任的角度,还原了当前基层乡村社会的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种种矛盾,还原了那些外出打工的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悲惨命运; 还原了贫困的村民因为没有安全感,死皮赖脸地靠上访来赚取公家的一点小利;基层官员为了自身利益自信独断地搞政绩工程;村官与民争利、以权谋私;自以为不受蒙蔽的王后生以撺海淀区清河妇科检查医院掇村民上访为谋生手段;整个乡镇失去过去道德化有序管理之后漏洞百出的混乱与荒谬。民主是奢谈了,法治更成了空中楼阁。看带灯对上访事件的处理,简直好像完全无法可依,随意性非常大;还有想也可以想到的,农村没有后代、或后代在外地打工的老人养老的可怜处境……

  《秦腔》 里还有一位代表乡村道德的领袖人物:夏天义,《带灯》里已经完全没有了这代表乡村正面力量的人物。元老海也在一开始反对樱镇通隧道的乡民围堵打砸中被捕,后死在狱中。他反对成功了,隧道绕开了樱镇。到底怎样来评说这一事件,樱镇反对通隧道因为这会破坏樱镇的风水,影响樱镇产生大人物。后来果然因为风水,樱镇走出了大干部元天亮。当代乡村的精神错乱即在于此,传统和现代在衔接处出了问题,还处在四不像阶段,既回不到过去,天使手拿利剑挡住了归去之路;未来的路在哪里又看不到,过去多少世纪多少年,中国农村实际上施行的是乡民自治,代表儒家宗法制的族长或乡村道德领袖人物是村庄松散的管理者和仲裁者,乡情中的情感因素是乡民认可的联系纽带,乡民服从于这种靠情感纽带维系起来的儒家宗法式道德管理。进入现代国家,现代性被引入,法制观念成为人人必须树立并服从的新的管理机器。但法制本身不完备,执法者自身难以秉持公正。所以才有了乱麻一般的上访事件和带灯疲以应付值得同情的仕途生涯。

  农民为现代化发展做出的利益牺牲终于让他们看到,多年来,他们成了中国社会的最底层。不满、不平、贫穷和浮躁让他们铤而走险,生活逼出了他们的暴和贪;由于作者的立场是站在带灯一边的,王后生便有点成了反面人物。超出现在的眼光,王后生这个人物,其实才是肩负着乡村民主、法制启蒙使命的重要角色,历史的发展怎能少了这样一个“大反派”,但作者的能力在把这乱麻纠缠的现实世界呈示完毕这里停止了,王后生这个本可以挖掘出更深人性内涵的人物也就在一个乡村无赖这儿停止了。生活原是怎样,作者就让它是怎样了。

  报纸上一发《带灯》的消息,我就去买了一本。一字一句看了两遍。有人说:“变成职业作家以后,要付出的主要代价是读任何东西都不再感到乐趣。”这句话其实更适合对那些自以为职业读者的人,比如我。看第一遍的三分之一时,我就承认这部书有价值。第二遍看完,我对这部书有价值的看法矢志不移了。

  在我们这个时代,在消费、娱乐的文本海洋中,有作家原原本本地还原当下农村的真实生活,本身变得有价值。这一价值还因为《带灯》所传达的道德情感、社会关怀,使得批评如果再说三道四便显得不道德。但是仅仅满足于现象学的呈示,是不是也是这一代作家的局限,有没有一双穿透乱麻现实的慧眼?仅是现象的呈示与智慧的区别又在哪里?

  一部作品不能因为它内容上的道德优势而免于艺术上的被弹劾。看完《带灯》之后,读者要问的是贾平凹此次艺术上的突破在哪里?明清品味抑或两汉品格真如作者说的那样,他在努力转身。遗憾的是,转身这个动作,到《带灯》的最后一个句号,也许还只是在意识里。

  每当我要把中国的小说跟世界小说比起来的时候,我就挑一本我能理解的我认为最好的世界小说来比:《霍乱时期的爱情》。《带灯》与《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有可比性的,比如他们的写法都是在典型的欧美主流写法之外的。所谓共同的亚文化非主流的文化地位,应该让读者享受到非主流叙事的另类魅力。这一点,加西亚·马尔克斯做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另一方向证明了一个伟大作家因何伟大。

  又要大谈结构:长篇小说的结构从来不仅仅是结构这么简单,可是中国的当代作家意识到这一点,要么把结构经营得离谱,全靠结构在玩,搞概念写作;要么不在乎结构,靠细节,靠语言写到哪儿算哪儿。《带灯》如果不是用恶性群架来结尾,作者完全可以根据他手头掌握的上访记录一直写下去。为了防止读者的阅读枯燥,可以穿插一些带灯的小女人情调来调味。《霍乱时期的爱情》 也是混沌地讲一个漫长的爱情故事,把时间,过去、未来和现在都混在一起来讲,可是他能讲得绝不会使你混淆时间。小说从头至尾被理性控制着的感性叙述都有如音乐一样,旋律起伏。小说开头的第一句,“不可避免,苦杏仁的气味总是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也如《百年孤独》的第一句一样,一句话可以带出整部小说的全部信息。这种语言真的很好地完成了文学语言的多义、象征功能,只要作者愿意,他的句子都可以挟着很大的信息量前行。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自然地转换视角,整部小说如一场浩大混沌的旋转着向上攀升的龙卷风。米兰·昆德拉曾一再分析小说跟音乐的关系,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真如在欣赏一部交响乐。而这部交响乐,当然也靠每个音符,但它更靠一种西方音乐所保有的理性,即结构对旋律的控制和促成。

  《带灯》的文化背景当然不在“小说的音乐性”这个范畴里。中国的小说,如果是《金瓶梅》、《红楼梦》那一路的世情小说,确实也不以了不得的结构经营为能事,一般只有一个大逻辑在某种哲学观的统领下,在最后宣示某个道理,之前都是在铺排日常生活。贾平凹写什么都以明清世情小说的路数来写,这种路径依赖是否已经正在失去它的土壤?时间过去了百年了呵。这“密实的流年式的叙写”的细碎泼烦,散文化也就罢了。农民式思维控制下的句法结构(句子经常很突兀,没有主语,随意跳散),以及整个长篇其实以陕南方言的话语结构铺成,更兼作者一贯的古典情调和一派的精致逸韵,致使其在难读程度及阅读感觉上跟《金瓶梅》这样的明代小说有得一拼。但这似乎构不成对作者的怪罪,中国的读者对通俗易懂太依赖了,要是乔伊斯出现在中国,是绝不会有出名的机会的。他那没几个人能看完的《芬尼根守灵夜》就更不会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小说之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小说家使自己的语言与现实、大众保持他认为的艺术之为艺术必须要有的距离和难度是明智之举。伟大小说从来不是让你一次毫无障碍地读完的,伟大小说甚至是不可以读完的。《芬尼根守灵夜》是治失慧忠北里妇科医院眠的神器,中国也应多产生一些这样的治失眠神器。但遗憾的是,《带灯》的语言,在着力营造一种古中国情调上,与《秦腔》等一脉相承,成为贾平凹标志性语言风格,但此风格耽留在一个段位上的时间太久了。贾平凹既然可以在保留古中国韵味上做得很好,那么他是不是应该并可以去大胆地尝试一下艺术上的冒险?明清世情小说那一路的叙事调子能不能从当下、从外国的叙事成就中找到可为己用的部分,化出一种更新鲜、强健、理智、丰沛的表达?    乡野生活俗归俗,也有文人式的雅化文字来描绘,字里行间都透着乡野士大夫清高自许的品味,比如:经常游离出叙事的闲笔,此等闲情逸志就是兼攻书画的贾平凹对中国传统艺术的理解。一个无名作者写成这样个性卓然,大概是不会有出书机会的,贾平凹既然是在保留我们的传统,这样的作家就得有特权,当然这特权也是他三十多年来的写作奠定并争取来的。但似乎也可作另解:每个画了黑框的片断,当然使阅读单位分割小了变得容易且醒目,既符合我们这个一切都零散化的后现代美学要求,但更实际的作用是不是相当于电影的分镜头?

  人们常批评说贾平凹的小说节奏太慢,他粘着于细碎日常情节没完没了当然显得故事推进无力,节奏太慢。但你要求的那种模式从来不是他小说叙事的模式,他就是要粘着于日常生活细碎地往前移动,只有这样,作家才能找到他写作的自信和基础。有一批聪明的作家都明白一个道理,哪怕大方面,比如结构、逻辑差强人意,但细节绝对真实可感,那作品即使当世不怎么被认可,后世也可以拿来作研究当时人们的生活实录资料,从而具有了民俗、社会甚至历史价值。但现在情形是,《带灯》的句子,动词一个追一个,话赶话快捷无比,从细部看,他一点也不慢,动词的推进力度使人以为要发生大事情了,但结果没有。小说的结构方式就是不搭架子地混沌一块地往前推,整个地看起来就像一个千足虫在行动:无数个小细腿代表那些了不起的动词和动作,它们多且眼花缭乱地在动着,而整个沉重的肉身却并不得益于这些细小的腿。

  这是贾平凹的文字炫技了,只有那些写到一定程度,把文字玩到精熟的作家才有这个本事,但这一本事也许就是熟能生巧的惯性,且此惯性却是于文本并无更大创新或贡献的悲哀?

  为什么会这样呢?明清时的中国是小农社会,人们的生活节奏比现在缓慢悠闲,文人的内心节奏在依时气而歌而画时,也是悠闲从容的,文人和艺术有一种内在的精神上的和谐。而现代生活的时间感是破碎零散的,节奏是加速的,人们早已被物化、异化,意识观念也早已不是明清时的意识观念,语境早已不是明清时的语境,而作者还在用明清时的调子讲述现在的故事,工具会不会老史各庄附近医院化不适用?这是为什么《带灯》的语言风格表面上古色古香,而作者的内心节奏早已被现代生活控制——一个追一个的动词和动作被写出来,而这些没完没了的小动作却在内部破坏作者一意要蕴酿的古典情调,那种宁静和谐、松弛悠闲的韵味。由此,一种分裂症或不适应症就这样表现出来。古调难以调和新韵,文字和内心难以达到同一的境地:心里已难再有古风,而文字还在一味地仿古?

  对名作家苛评不算过分,只要说得有理。一直喜欢《纽约时报书评》那样的批评文风,精准、专业、幽默、深刻,好处、不好处,糅合在一起说。有时刚说完好,马上又说出好中的不好,有一种自我辩论的生动、生猛,看起来不会乏味。中国的批评很奇怪,似乎很怕自己前后不统一,说好,必定终身都要说好,说不好,如果有一天开始说好,马上被人看不起,等于自己打了自己一耳光。多么奇怪的对“统一”酷爱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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